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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创新安全保卫措施 提高法院安全防护能力

信息来源:     日期:2017-03-25 11:49:29     点击:4773
    针对近期全国发生的多起法院干警遭报复伤害等恶性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24日在北京强调,要创新安全保卫措施,有效提高法院安全防护能力。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举办全国法院安保工作专题视频讲座,沈德咏作如上表述。

    沈德咏指出,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法院干警遭报复伤害等恶性事件,充分说明法院安保工作形势严峻、任重道远。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出台《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法院安保工作的措施。

    沈德咏强调,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文件精神,提出细化落实方案,确保中央的好政策、最高人民法院的新措施在本地本院落地生根。对法官和其他干警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遭遇阻挠妨碍、人格侮辱、打击报复等情形的,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及时协调部署,制止非法非礼行为,打击违法犯罪。

    沈德咏要求,要创新安全保卫措施,有效提高法院安全防护能力。要更新完善安防基础设施,推动警用装备设施更新换代。要重心下沉,注重向基层和一线倾斜,优先为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和窗口单位配足硬件设备,在一线执法、执勤的干警必须全部佩带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电话等固定证据设备和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沈德咏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同公安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对严重侵犯法官人身权利、损害司法权威的案件坚决严惩不贷。

    沈德咏进一步强调,要加大对危害法院干警人身安全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坚决打击惩处危害审判执行秩序和法院干警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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