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1.由区安监局牵头,教育、公安、司法、交通、文体、卫生等部门(单位)配合,完善学校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检查组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整治。
2.由综治委牵头,公安、交通、运管、教育、维稳办等部门配合,对接送学生车辆督查,落实校车备案、安全检测、维修保养、校车标识、驾驶员管理等制度,严禁“三无”车辆接送学生,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合理规划和设置校园周边交通信号灯、安全指示牌、减速带、斑马线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和标志;做好学生上、下学高峰期的交通疏导;严禁农用车辆接送学生,严查接送学生车辆运载,确保学生行车安全。督促指导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对校园周边的单位、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由区文体局牵头,公安、工商、教育、文化稽查队等部门配合,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图书摊点、文化用品、报刊、音像制品商店,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校园周围200米以内设立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的文化经营活动,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场所。
4.由区工商所牵头,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清理整治学校周边乱摆摊、乱设点的现象,依法规范校园周边饮食店、小百货店和文化用品等商店的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法生产或销售伪劣、有害、有毒、过期食品等行为。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食品、饮水等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非法经营食品的行为。
5.由区教育局组织督查,切实做好以下学校安全工作:
(1)做好防火、防煤气中毒工作。加强学校用电、用火管理,严禁学生在寝室、教室等场所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违规用火。
(2)做好学生防溺水的教育工作。严禁学生在冰面上行走,严禁学生下河下塘洗澡。
(3)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切实提高预防控制学校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师生食堂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防止变质、霉烂、过期的食物进入食堂。加强对学生饮用水的消毒、检测及达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与报告制度。一旦发生 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后,必须按程序立即向相关部门逐级报告。 |